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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也不放心上。


我却神经质一样,患得患失。


油腻的,油炸的坚决不让他碰,冷了要添衣,不能让他沙发上窝得太久,要适当运动,每天走六千步……


这六年我把他养得挺好。


如今他都能和别人喝交杯酒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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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笔记本放在了客厅茶几上,最显眼的位置。


打车去了旧城区。


六年前我在这里买了一套房。


偏僻,胜在安静。


院子里有棵合欢树,高高大大的,遮住了半边天。


屋里墙面上贴满了照片。


我呆坐着,看了许久。


然后,把带来的照片一张一张贴在空余处。


云南滇池的海鸥像云翳一般遮天蔽日;内蒙的天空低得要压下来;青海的湖水深得发绿,看一眼都眩晕。


我们有过好时光的。


去丽江古镇那年,我们牵手在弯弯绕绕的小巷里转悠。


巷子里好多摆摊的阿婆,编五颜六色的彩辫,我坐在小板凳上,阿婆的手在我头发里穿梭,又夸我长得俊。


他看得有趣,非要试试。


于是我头上多了几根歪歪扭扭的彩辫。


晚上回到民宿,才知道这种彩辫不能随便编,也叫寡妇辫。


他倒不当回事,还逗我:「怎么,怕我死啊?」


呸呸,真不吉利。


我又哭又闹,非要拆了。


他拗不过我,于是我们一起拆到后半夜。


后来我急了,干脆拿剪刀咔嚓一下全剪了,比狗啃的都难看。


第二天也不知道他从来找了顶假发给我戴上。


你别说,还挺美。


我们去玉龙雪山的那天,赶上了下雨。


山上雾蒙蒙的一团,什么都看不到。


他看我不高兴,哄我:「问题不大,明年再来。」


可是,没有明年了。


他越来越忙。


有时甚至要加班到晚上一两点。


我睡不着,总担心他熬夜心脏受不了,就坐在门口的路灯下等。


夏天蚊子多,我被叮一腿的包,只得在原地又蹦又跳。


可一听到汽车鸣笛声,我就立马跳起来,一边朝他跑去,一边高声喊他的名字。


「阿辰,阿辰。」


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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